何柏生农夫的辉煌

本文作者:何柏生

本文选自:

何柏生著:《天才远离法学》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年10月出版

本书系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何柏生多年潜心写作、积淀而成的随笔文集,主要围绕古今中外法律文化与历史、人文与哲学思考等论题展开。作者视野开阔,视角多元,思想深刻,语言颇具钱钟书式的幽默;以温柔风流的姿态,饱含深情地拥抱法学;既有颇具底蕴的理论学思,也不乏轻灵明快的诙谐趣味。书名虽曰“天才远离法学”,实则用心为法学呼唤天才。所收文章曾在《读书》《法学家茶座》《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该文集当属法学随笔中的上乘佳作。本书荣列民主法制出版社年度十大好书榜单。

摘要

罗马人以被称为农夫而自豪。智力、体力、经济、技术各方面不如人的罗马人不仅凭着狼性,更重要的靠着优越的政治体制和同化被征服者的政策,成就了霸业。罗马对人类的贡献最为辉煌的是法律。罗马法给人类带来了秩序,带来了法治,带来了文明,就凭一部《国法大全》,就可洗去罗马的全部罪恶。中国人在修长城的年代,罗马人在修路;长城和道路,把两个民族引向了两个方向,这种影响至今还在发挥“余热”。在古代,罗马人的文盲率最低,这与其自由开放的教育观念有关。基督教在罗马的胜利实为一场重要的文化变迁,所有与基督教教义不合的罗马固有文化概被清除,延续了千年的罗马文化被基督教文化替代。

〔关键词〕罗马;罗马法;罗马大道;教育;基督教

公元前44年3月18日,黑压压的人群聚集在罗马广场,在为一位伟人举行国葬。发表完凭吊词,再宣读遗嘱,尔后举行遗体火化仪式。就在这当儿,伟人的骨灰被从天而降的滂沱大雨以罗马军团勇猛的风格冲进大街小巷,冲进寻常百姓家,冲进下水道。享受这种古往今来最为独特的骨灰安放仪式的伟人不是别人,而是罗马史上最伟大的人物、被尊称为罗马“国父”的凯撒。此等惊艳表演,表明罗马人很早就对黑色幽默技巧掌握娴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连件“小事”也办不好的一帮农夫,却成就了辉煌,把“罗马”两字深深地镌刻在了历史的丰碑上。

(凯撒像)

凡读过罗马史的人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智力不及希腊人,体力不及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经济不及迦太基人和犹太人,技术不及伊特鲁里亚人的罗马人,凭什么建立起庞大的帝国,把六百多个民族包括那些异常聪慧异常富裕异常强悍的民族收于麾下?

罗马的历史是从特洛伊城的陷落开始的。特洛伊皇室贵胄埃涅阿斯,扶老携幼,在熊熊烈焰下慌不择路地逃出特洛伊城,开始了悲壮的逃难历程。历尽艰辛,终于在日后被称为罗马的地方附近落脚。但是,迎接逃难者的不是鲜花,不是掌声,而是刀光剑影,以及此地特有的专利产品——标枪。由于美神维纳斯的护佑,埃涅阿斯联合当地部落,经过血与火的洗礼,生生地把自己楔进了这片土地,成为希望田野上的主人。

这帮生活在台伯河岸边的远方客人,经过岁月磨砺,没能成为纵横地中海的商人,却坚定地与土地打成一片,成为模范的庄稼汉。他们以耕田为荣,以致罗马最伟大的诗人维吉尔说道:“道德的性质生长于农田;所有一切使得罗马伟大的古老美德,都在田间播种与施肥。”罗马政治家、作家加图也说道:“我们祖先嘉奖一个贤人,总称他是个好农人和好地主,一个人受了这种褒奖,别人便以为他受了最高的称誉。”这帮庄稼汉够得上多面手,农忙时挥镰,农闲时舞剑,竟把偌大的地中海变为“内湖”,引“湖里湖岸”无数英雄竞折腰。

面对希腊的骄兵悍将,特洛伊人英勇无比。然而,城池被毁,表明在骄兵悍将面前,特洛伊人还是嫩了点。尽管有埃涅阿斯之母,爱与美之神维纳斯的护佑,但特洛伊的陷落,宣告了“爱与美”的局限。特洛伊人的后裔经过痛苦的反思,明白要立足人世间必须进行新的包装,实现品牌创新,就宣称他们是战神马尔斯的后裔。那时,他们或许已经知晓世上有狮、虎、熊、豹这类猛兽,但以农民的诚实不敢高攀,觉得自己的体质只配与狼为伍,狮、虎、熊、豹的威武是他们欠缺的。所幸,诚实得到厚报,榜样没有找错,狼的团队作战精神全被他们学去了。一种新的、强悍的文化由此诞生,罗马之父罗慕路斯成为这种文化的图腾。

(描绘母狼哺育双胞胎罗慕路斯与雷穆斯的雕像)

吃过狼乳的罗慕路斯野性十足,十八岁就呲牙咧嘴地与其孪生兄弟完成了赵氏孤儿的惊险事业——报仇雪恨。国王的宝座固然诱人,但罗慕路斯却完璧归“爷”,把夺来的江山拱手让给外爷,自己带领一帮光棍汉,白手起家,在七丘之上建立了日后享誉世界的罗马城。罗马城里有的是力量、勤劳,却无妩媚、温柔。渴望有个家的光棍汉,在罗慕路斯的率领下,瞅见邻近的萨宾女人模样不错,心痒难熬,就风风火火地抢夺而来,遂使“光彩生门户”。当然,最令人羡慕的是塔勒西俄斯,随手搂了一个女人,竟如花似玉,夫妻俩像神话中的王子公主一样,幸福地度过一生。更幸运的是,塔勒西俄斯压根就没想当“不名垂青史,也要遗臭万年”的大丈夫,罗马史却把他这个胸无大志一心一意想碌碌无为一生的人记载下来。看来,建筑历史大厦不光需要栋梁之才,边角料也不可少。甭管矮子、跛子、傻子、凡夫俗子,只要蒙受神的眷顾,幸福则会伴随永远。罗马人连娶妻的方式都如此生猛、别致,让人感觉在看电视中的《动物世界》,这些人建立的国家,当然充满了狼子野心。他们时刻寻找借口,攻城掠地。罗慕路斯和他的继承者,把罗马人锻造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尚武民族,嗷嗷叫了一千多年。

罗马人瞧不起商业,也没有工业,镰刀、锄头虽是他们的最爱,但贫瘠的土地却无厚报。关山阻隔,孤村散居,土地干旱。各种恶劣的自然条件合伙光顾,把罗马人拦阻在生存的半道,让艰难困苦一类词语与他们联欢。但罗马人却不愿把联欢会开得过长,过于热烈。要想活得舒坦些,只有发扬狼性,出外打劫。战争并不可怕,反而是致富的捷径;今日他人的财富,异日就是罗马人的战利品。战争对罗马人来说是常态,马尔斯神庙的门难得关闭,至少在罗马主导下的和平建立之前是如此。依靠武力的罗马,屹立千载,彪炳史册。罗马历史楞让中国智者好战必亡的谆谆教导成为缺乏进取心的明证,使良言与谰言划上了等号,会师在历史舞台的中央。

罗马从王政时期,到共和时期,再到帝国时期,不遗余力地执行了扩张国策。先统一了拉丁姆,继而扫平了亚平宁半岛;通过布匿战争,称霸西地中海;用兵马其顿、安条克,荡平东地中海。饮足了地中海“内湖”的水,铁蹄又踏上了高卢、不列颠。农夫组成的罗马军团所向披靡,给世界史上贡献了一大批赫赫有名的战犯或者英雄。偷鸡摸狗者充其量当个小说的主角,而历史的主角多是杀人如麻的恶魔。

在长期战争中,坚忍、勇敢、忠诚、纪律、荣誉成为罗马人的性格特点。

维吉尔在他的著名史诗《埃涅阿斯纪》中说:“别的民族可以造成一尊惟妙惟肖的铜像,雕刻一具栩栩如生的大理石像,有更生动的辩才,能以仪器测定天体的运行和星宿的升起。可是你,罗马人,你得记住,你必须用你的权威统治万国,因为你的长技在于用法律确立和平秩序,宽恕战败者,击败傲慢者。”

当然,罗马在开拓疆土时并不总是以赳赳武夫的形象出现,有时他们也换个口味,给历史增添些乐趣。罗马人和阿尔巴·隆伽人是近亲,因边界百姓相互抢劫而兵戎相见。双方国王决定,由各自出三人决斗,败者受胜者统治。或许,上天要让历史更有趣些,双方都恰好有一三胞胎兄弟,于是,厮杀在他们之间展开。那时的亚平宁半岛缺乏人道光辉的沐浴,人们更不知道两千年后还要放一部《拯救大兵瑞恩》的电影来感动人教育人,他们只知道厮杀,别的什么就不知道了。一上来,就响起一阵铿锵声。当声音渐渐稀落时,罗马人发现他们的三胞胎贺雷梯尔兄弟有两个已经拥抱大地了。对方的三胞胎兄弟都还巍然屹立地坚守在岗位上,只不过有点踉跄,显然是挂彩了。寡不敌众,既讲耕耘也问收获的罗马人,短距离赛跑的天赋不赖。眼看着罗马人要受他的近亲兄弟统治,可贺雷梯尔兄弟中的“余孽”不但身强力壮,而且脑瓜挺机灵,回头一瞥,就发现了战机,原来阿尔巴·隆伽人三胞胎兄弟追赶的队形是“合众”,而不是“连横”,这就给了“余孽”可乘之机。“余孽”趁势杀了个回马枪,先把追在前面的对手干掉一个,继而又干掉了第二个,当第三个对手气喘吁吁地上来要亮剑时,“余孽”早已手起剑落,对方的三胞胎兄弟此起彼落地成为历史长河中跳跃的浪花了。这样,罗马以花费两位勇士的代价,开拓了大片疆土,使历史比小说更加摇曳多姿。

罗马军团很少偷袭敌人,他们准备充分,以力服人,让对手输得服服帖帖,没有任何抱憾,充分感受到罗马人的力之美。不过,以德服人的事儿无意中也干了那么几件。在统一战争中,罗马军团围攻法莱利城。也许,战争在当时属于家常便饭,城里人早已审美疲劳,弦绷得不是那么紧,一边打仗,一边不忘培养下一代。但孩子的一位老师,却觉得当个卖国贼可以加快自己的脱贫步伐,实现软玉温香抱满怀的夙愿。这位老师把学生带出城外,在一片草地上悠闲地上起了体育课。罗马士兵倒挺绅士的,知道人家在上课,并不骚扰。但是,到了第三天,老师却跑到罗马人那里,指指孩子,声言给罗马人带来了人质。有这些活蹦乱跳的人质,何愁坚城不破?!谁知罗马司令官逻辑没学好,不按老师的思维套路出牌。“思维混乱”的罗马司令官闻听大怒,拒绝接受厚礼,说罗马军队同对方士兵打仗,跟孩子无关。司令官说完,命人剥去这位园丁的衣服,吩咐孩子们用树枝赶回。待城里人发现孩子们用树枝赶回老师的举动不是在做游戏,而是发生了严重的事件时,罗马司令官的“混乱思维”竟迅速感染了他们。几分钟前还在擦干血泪高喊要报仇要雪恨,现在却齐声给敌人唱赞歌:如此将领,如此民族,只有钦敬的份儿,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三生有幸啊!就这样,罗马一个“思维混乱”的将领,用人家的一个卖国贼换来了一座坚城,清除了统一进程中最危险的障碍。看来,卖国贼是否值钱,全看是否运用得当。把价值连城的卖国贼视为一钱不值,那是头脑缺乏智慧的典型例证,道德高强的中国人常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当然,更幸运的事情还有。小亚细亚的帕加马王国,国王阿塔卢斯三世无子,竟用一纸遗嘱把这个曾发明羊皮纸的王国遗赠给了罗马。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比提尼亚、昔兰尼国王也相继把自己的王国赠送给了罗马。这几份大礼,罗马人自然铭记在心,史学家工工整整地写在了史书上,意在让那些对自己居住环境不满强烈要求改变现状的民族听后哈喇子流得更汹涌一些吧!

何等雄哉的罗马,开疆拓土,一跃而成地中海霸主。罗马军团的威风固然令人难忘,但仅靠武力不可能建立持续数百年的罗马帝国,秦帝国、蒙古帝国已经用事实做了回答。

著名史学家普鲁塔克认为,罗马帝国的建立在于同化被征服者。

普鲁塔克身处希腊文化圈,他的这个观点可谓第三只眼睛看罗马。雅典、斯巴达是希腊城邦中的两颗明珠,熠熠生辉。但地中海周边的那些当年跟它一般大的小不点国家,如马其顿,如罗马,都成长得需要仰视,可雅典、斯巴达老长不大,终成大国把玩的对象。雅典、斯巴达拼着劲儿不想长大,并不是由于它们秉持“小的是美好的”理念,而是因为它们在成长的道路上营养不良,奶水不足。

雅典、斯巴达总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对外国人的忠诚永远打个问号。所以,那些在雅典、斯巴达生活了多年的外邦人,也无法取得公民权,享受不了与该国公民同等的保护权利。亚里士多德这样著名的学者,在雅典生活了几十年,把青春年华奉献给了雅典,却连一张“绿卡”也得不到。最让人无法理喻的是,雅典、斯巴达的姑娘、小伙子与外邦人结婚,子女竟连个本邦户籍也难以取得,只好发扬国际主义精神,把怀里抱着的“外国人”一天天地养大。雅典的法律倒是不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对能做到,即使是伯里克利这样的“第一公仆”,娶了美貌与智慧兼具的阿斯帕西亚,只因她是外邦人,生的孩子愣是成不了雅典人。正因为雅典、斯巴达对国民的纯度要求太高,让外邦人绞尽脑汁也“溜”不进来,成不了自家人,所以,几百年过去了,女人很卖力没少生孩子,但人口却不见显著增长,有时因战争瘟疫两肋插刀大力相助,人口反而不断减少。

罗马的历史不是这样。罗马人留给历史的第一印象是“丧家之犬”,夹着尾巴从特洛伊城一路狂奔到意大利半岛中部,全然是“十几个人七八杆枪”的架势,离兵强马壮差远了。罗马人抢来的萨宾媳妇素质不错,蛮能生孩子的。不过,要生出许许多多能征善战的军团士兵,也不那么容易。人毕竟十月怀胎,容不得粗制滥造。孙猴拔根毫毛就可吹出群猴的本领,中国在大跃进时有英明领袖的统帅都没实现,其他民族就别奢望了。面对此情此景,罗马人情何以堪?以并吞八荒为志向的罗马人,只好四海之内“结”兄弟,把公民权作为诱饵,到处分发。然而,建立在七个小山丘之上的罗马,名副其实的高不成(无险可守)低不就(坑洼不平),实在算不上好地方,吸引力不大。罗慕路斯只好降低门槛,面色红润的招不来,就欢迎面黄肌瘦、蓬头垢面的入伙。流亡者、难民、潜逃的奴隶和逃犯,只要愿意来此居住,皆举手欢迎。然而,这些被社会遗忘、抛弃的边缘人数量毕竟有限。于是,罗慕路斯改变策略,授予战败者以罗马公民身份,跟自家人一样看待;有些则结成联盟,相互提供军事援助。这样的政策立竿见影。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罗马公民越来越多,实力不断增强。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汉尼拔横扫意大利半岛,罗马军队把久违了的“落花流水”一词找来,重新装扮自己。尽管如此,被罗马征服过的国家一边欣赏“落花流水”这一难得的罗马人造景观,一边与罗马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事实证明,罗马同化征服者的政策非常成功。

罗马的强大,还在于政体的优越。政体之于国家犹如身材之于美女。断臂维纳斯塑像之所以成为美之极致,就在于身材比例符合黄金分割率。罗马政体之曼妙丝毫不亚于维纳斯的身段。哲学上的侏儒、政治上的巨人是历史对罗马人的评价。罗马人研究了各种政体,吸收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体制的优点,把权力合理地分配到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三个机构,使三个机构既配合又制约,有效地防止了腐败和专横,一个完美的共和国便矗立于罗马。

混合政体的落脚点是贵族制,元老院是罗马权力的中心。我们知道,元老院是精英的汇聚地,在决定国家大事时,精英在罗马起的作用更大。而迦太基,罗马的生死对手,整个国家是“庶民的胜利”,决策中摇旗呐喊的是庶民,作出的决策水平自然难比罗马;这也是迦太基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罗马靠着优越的政体达至兴盛。美国的政体是罗马政体的翻版,汲取了农民老大哥的精华,造就了又一个强盛的国家。由此看来,罗马人在政治制度上对人类的贡献是多么的卓越!

三N

罗马对人类的贡献最为辉煌的自然是法律。今天,几乎每个文明国家的法律都贯穿着罗马法精神。罗马法给人类带来了秩序,带来了法治,带来了文明。完全可以说,一部《国法大全》,就可洗却罗马的全部罪恶。

(查士丁尼一世)

罗马法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还是通过一个小故事来说明。

陈之藩是一位科学家,也是一位作家,散文作品入选两岸三地语文课本。上小学时,他的作文就很拔萃。一次作文,感觉写得好极了,料想老师一定慧眼识珠当范文给同学们读。哪知,同学们非但没受到美之熏陶,而且他在班上的排名竟落在了最后一名,跟孙山同学步调一致地走在一起。课后,他问老师,老师说这篇作文不像小学生作的,一定是抄的。他说确实是他写的,老师让他拿出证据来。这样的要求并不高,却把他难住了,苦思冥想,发现即使把自己舍身了,也无法拿出证据来,只好顶个文抄公的高帽,游走校园,度过寒冷的小学阶段。高中时,小学的“悲惨”遭遇又在“风萧萧兮”的场景下演习了一遍,不过是在物理考试时。终于,他在美国当了大学教授,拥有抓文抄公的大权。一位美国学生提交了一篇论文,棒得让他生疑。他到图书馆查了两天期刊,没发现抄袭的蛛丝马迹。正当他挥舞大棒欲大力弘扬中华五千年的国粹时,一位美国教授摁住了他,使国粹没能在山姆大叔那里流芳。美国佬告诉他:倘若你查不出学生的“劣迹”所在,就不能断定学生抄袭,学生无此证明义务,此乃罗马法之精神。关键时候,踹走国粹、拉“兄弟”一把的竟然是透着古香味的罗马法。

罗马法中,这属于举证责任问题。中国传统法律中,举证责任的分配素来向国家这个最大的组织靠拢,不利于被告;而由农夫主宰的罗马,竟然不听从组织召唤,确立了有利于被告的原则。现代法治社会的无罪推定原则就萌芽于罗马。生活中的一个小问题,却蕴含着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理念,形成文明与野蛮的分野。

其实,近现代西方人的信念、生活方式,深深地浸透着罗马法精神,用法律方式思考问题,已经成为西方人的顽强秉性,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法律影响,整个西方文明全烙有罗马法的印记。罗马衡量文明人与野蛮人的标准看是否遵守法律;发生冲突,用法律而不用武力解决,就是文明人。现今法治国家会把政治问题变为法律问题,用法律解决冲突,使身强力壮者显得生不逢时,只好滚爬在竞技场上消磨其过剩的精力。

罗马法给人类的杰出贡献是私法公法的划分。可别以为这只是小小的逻辑上的技巧,私法公法的划分一下子使罗马法成为古代法律的领头羊,把罗马法推到文明的最前沿。私法公法的划分表明罗马法与权利紧密握手。罗马法的主体部分是私法,私法建立在个人权利平等基础之上,罗马的公民,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使皇帝,权力也有限,受法律约束。确定权利,保护权利,是罗马法的宗旨。中国古代从无私法概念的提出,法律与权利无缘,只是一种暴力工具、控制手段,法与刑几乎同义,离不开罪的规定。罪就像满人的辫子,拖在法律条文的后面,展示着野蛮与落后。法律条款皆是禁止性的,“不准”、“不许”成为立法者惯用语言,显示着官员的不可一世。法律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但罗马法在发挥法律的这一功能时,却把法律的重心放在保障个人权利上,使罗马法的“境界”高出古代其他文明的法。其流光溢彩,至今令人叹为观止。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今,西方人秉承罗马法精神,不但重视保护个人的权利,而且在公法领域也把私法中的“权利”概念发扬光大,重视保护人权便成为他们“顽固不化”的信念,连罪犯也享受到此种“社会福利”,以至于他们觉悟提高想坦白从宽也被以有权保持沉默而挡驾。

读罗马史,最让我心潮澎湃的是罗马法禁止刑讯逼供。号称五千年文明古国的中华大地,侦破案件的拿手本领就是刑讯逼供。为了能逼出口供,刑讯的手段着实了得,五花八门,其创造性堪与做出四大发明的那份努力媲美。以至于到了今日,法律明文禁止刑讯逼供,但在法律实践中,办案人员不愿把刑讯逼供送到博物馆收藏,时不时地把它放出,施展虎威,遂使冤假错案成为中国迈向法治之路上的羁绊。两千年前罗马人轻而易举实现的事情,现代中国人还将其作为一个梦,祈求变为现实。

纵观罗马史,即使在王政时代,公民也享有相当的自由;到了共和时代,公民的自由就更大了。共和时代的许多法律就是公民自己制定的。这一帮极力追求自由的人们,他们制定的法律自然不会容许刑讯逼供这个恶魔存在。当然,我们知道,罗马是奴隶制国家,罗马公民在天堂,奴隶则在地狱,刑讯逼供的恶魔常与奴隶为伍。到了帝国后期,尤其是基督教兴盛后,刑讯逼供开始与公民“亲热”起来。尽管如此,罗马公民没有受到刑讯照拂的历史也有六七百年以上。这是多么幸福的年代!我们只要看看当今,刑讯逼供在法律上被严加禁止,但屈打成招而被杀头的人却还不少。可想而知,在刑讯逼供合法化的那个年代,刑侦技术那么落后,欲提高破案率,只好把刑讯逼供发挥到极致,让人们为盛世增光添彩,贡献微躯。身处那个年代,是多么不幸啊!要么有坚强的意志,像抗八级地震一样,抗过各种刑讯;要么命运特好,碰到一位清官、神探,用不着为真凶买单。

可想而知,罗马公民连刑讯都不受,株连子女夷三族这些野蛮的刑罚更是闻所未闻。公民即使犯罪被处死,但他的田地不容剥夺。那些满身罪恶,与人与神都合不来的公民,也要按照正当程序审判。刑案侦查期间避免置人于狱。逮捕公民不能进住宅,只能在门外执行。英国人创造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格言,罗马人早就实践过。精神病人也享“法外特权”。哈德良皇帝独自散步,一名手持利刃的奴隶向他奔来,当过军团长的哈德良非弱不禁风一族,只一个回合,刺客就被制服。当搞清刺客犯有精神病时,哈德良不但没惩罚他,还给治病。皇帝送来的温暖未必能感动这个精神病人,不过罗马公民一定能体会到他们国家“第一公民”的人格魅力和法律深厚的人文关怀。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中国法律往往对老百姓施虐。南宋高宗时,厨师没把馄饨煮透,龙颜不悦,厨师便乖乖地蹲了监狱,享受狴犴的一级保护。而晋灵公的厨师烧熊掌不熟,就被像熊一样宰杀,还让妇人顶着放有头颅的畚箕走过朝廷。的确,罗马法在两千年前对公民的保护程度现今许多国家都达不到,由此方显其伟大。

提及罗马法,难忘给罗马法注入精神动力的斯多葛学派。斯多葛学派是培养善人的哲学,最早系统论证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的观点,认为真正的法律应合乎自然合乎理性。自然法是斯多葛学派宣扬的哲学观念的重要内容,罗马法把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学说包裹其中,从而使斯多葛学派成为罗马法之母。这样的“粽子”让人吃了怎能不回味无穷呢?!罗马法的“慈祥”面孔很大程度上来自斯多葛学派的装扮。罗马法遇到这么好的化妆师真是幸运之至。多亏商鞅、韩非之流见识短浅,不知华夏之外的罗马,否则,由这二人组合装扮起罗马法来,那种定妆像还不把罗马人吓得变成骡马。此后,在历史的长河中,每当遇到严酷的政治冬天,人们就会对自然法翘首企盼,就想摇醒化妆师。

罗马法的辉煌与罗马人对法律的重视、敬畏、遵守大有关系。早期人类,法律与宗教信仰有关,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与对宗教的虔诚、敬畏有关,罗马人也是如此。不过,摆脱了蒙昧时代,大多数民族继续跟着宗教、道德寻求幸福去了,仍然对法律敬畏、遵守并将其置于宗教、道德之上的民族却不那么多,罗马属于例外。罗马人信奉多神教,大大小小的神有三十多万个。尘世有几多事,天上便有几多神。罗马又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信奉不同的神。要想把这么多的民族凝聚一起,宗教无法起到如此作用。好在罗马是个聪明的民族,他们找到了法律,通过法律把民众凝聚一体。正如西塞罗所说,国家没有法律如同人体没有大脑一般。罗马人在绝大多数时间内没有匍匐在上帝这个一神教面前,却甘愿成为法律的奴仆,听从法律的差遣。由于法律高于一切,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法律的制定者许多时候又是平民自己,所以,罗马人在古代的生活质量应该算是最高的,不受专制的奴役。即使生活在帝国时代的罗马平民,面对皇帝也毋需折腰,更不用下跪。皇帝哈德良就遇到过一位不讲理的“刁民”。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都兼大祭司,负责主持祭祀仪式。哈德良这天急匆匆地赶往神殿,履行大祭司职责,途中遇到一位女人,要向皇帝请愿。皇帝说“忙着哩,没时间”。女人无视这位日理万机的人,望其背影,大喊道:“既然这样,你没有权利统治我们!”皇帝无奈,只好回头,把眼前的“一机”先理完。贵为罗马帝国的皇帝,却拧不过一位上访“刁民”,会让中华帝国的皇帝笑得岔过气。同是皇帝,皇权的含金量不一样。中国皇帝有了笑傲江湖的资本,没有道理不对江山社稷流连。况且中国皇帝永远是唯一,乾纲独断。二帝并立、四帝并存的现象“吾皇”概视作乱世的象征,只要手脚一活泛,定会荡平。而罗马,皇帝也要遵守法律,也要受法律保护下的“刁民”的气。我们忍气吞声的永远是百姓,但罗马却“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愣是让老百姓把皇帝的威风煞了下去。正因为法律保护了罗马人,罗马人才像读四书五经一样,把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让青少年当课本来背诵。所不同的是,我们读四书五经是为了更听话,成为顺民百姓,而罗马人背《十二铜表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利。知识就是力量,故而罗马社会上层人士以不懂法律为耻,我们的士大夫以不掌握法律这样的雕虫小技为荣。

“条条大路通罗马”,这句俗语在西方人所共知,在中国也无人不晓。的确,中国人在修长城的年代,罗马人在修路,而且一修就上了瘾,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2世纪,年间,罗马人修了15万公里的道路,其中干道总长达8万公里。在罗马广袤的领土上,用石头铺设的干道有条,形成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每条大路七拐八绕都可通往罗马,“条条大路通罗马”遂成俗语。

“小事”办不好的罗马人却善于办大事、实事,他们修的道路不光让罗马人行得顺畅,还因质量上乘让那些灭掉罗马帝国的“蛮夷”穿行了千年以上,直到现在,仍有人受其恩惠,道路依然“胸怀坦荡”,而秦直道上早已“芳草萋萋”了。

建造罗马大道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些大兵——罗马的最可爱的人。他们几乎都来自农民,尤其是前期。据说闲得无聊时头脑就会蹦出哲学,罗马人可不愿自己的头脑让无用的哲学跑马圈地,就在杀人的间隙,让大兵干些正经人干的事——修路。农民在“小事”上除了喜欢跟凯撒这样的大人物开点玩笑外,办起大事从来一丝不苟,绝不犯我们这个时代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偷工减料。阿皮亚大道的设计者和建造者阿庇乌斯脱掉鞋子,赤脚行走在路面上,测试路面是否平整。虽然那时测量技术不发达,但有这双光脚板,工程质量就有保障。“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能创造出来。”这句话通过历史隧道传播过去,罗马人相必也心有灵犀。通往罗马的条条大道地基牢固得让蚯蚓抱怨,让穿山甲发牢骚。大兵们先在地表一米以下铺上三十厘米厚的石子,然后将石子、黏土混合后,铺在第二层,第三层又铺上人工砸碎的小石子,最上层就是切割成边缘整齐高七十厘米的大石块,这样的铺路“蛮劲”,让今天高速公路建设者们都有点汗颜,何况秦直道那样的简易公路的“修行者”。当然,修路的大兵知道,路上要行雄赳赳气昂昂的铁骑,羊肠小道的不要,至少要能双向行车,路宽在四米以上。“军爱民来民拥军,军民团结如一人”的话语他们也懂,修路时念念不忘,故而车道两侧各修三到五米的人行道。这样“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桥头”的浪漫场景在罗马大道上也能上演。既然罗马属于那批最早的发达国家、法治国家,这点人性关怀自然不够,大兵们还在人行道上摆放石椅,供行人小憩,身段不够矫健的人给石椅还能多添加一个功能——垫脚石。不过,最具有价值的是道路两旁放置的一张张“书页”,这样的人性关怀可是古往今来独具特色啊!放置第一张“书页”的是阿皮亚大道上光脚板行走者阿庇乌斯,他死后,人们遵照其遗嘱,把他的墓地选择在他设计和建造的阿皮亚大道旁,便于“孤芳自赏”。后人仿照者无数,于是,那一座座墓碑就成了一张张“书页”,供熙来攘往的人们小憩时阅读。严肃的罗马人,在路旁的墓碑上却充分展现出了幽默才华:“喂,那个过路人,你不坐下来歇歇脚?摇头。什么,不想歇?别忘了你早晚得来这儿歇着。”“我死了,被葬在这里。现在的我只是变成了一撮灰,但是灰会变成土壤,土壤会渗透到大地,创造人类世界的基础。如此一来,我并没有死,而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一位成功的律师,练就了刀笔吏的老辣风格,死后墓碑上只刻有四个简洁有力的大字:抗诉无效。

罗马人建造了许多公共设施,基本理念就是为活人而不是为死人服务。《博物志》的作者老普林尼说道:“金字塔不过是毫无用处的、愚蠢透顶的权力炫耀。”罗马工程师弗朗提努斯对希腊人的“精致”颇有微词:“希腊的美术品以精致而闻名,但是对人类的日常生活,只能说毫无用处。”正因为罗马人太务实了,所以,他们的精力才放在了道路、自来水管道、桥梁、广场、竞技场、公共浴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上,视之为“人类文明生活必需的大事业”。既然希腊人闲暇多而又喜欢干些“毫无用处”的事儿,那就让他们发扬光大吧,只要别把罗马人攥过去就行。希腊哲学流派众多,罗马人就瞅准实用型的、生活中能派上用场的流派。罗马人当初干的这些大事业,只是希望人们活得快乐,没想到千百年后竟成为了罗马文明的伟大纪念碑,而且让许多文明显示出小来。我们至今赞美万里长城,但罗马人在我们对长城津津乐道时,连罗马城的城墙都拆了,认为强大国家不需此等阻碍交通的障碍设施。我们赞不绝口的所谓盛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其实真正的时间只不过几十年,百年都罕见,而罗马横行天下的时间超过五百年。长城修成,断绝了人们的来往;道路筑就,促进了各地的交流。劳民伤财修成的长城,却成了异族的“鞍马”,敏捷地跃来腾去,成为他们强筋健骨的免费体育设施。不过,我们也不是毫无所得,至少落了个好客的美名,不辜负用讲课费(束脩)换来的孔圣人的训诫。不收过路费的罗马大道,把罗马与被征服民族连成共同体,促进了胜者对败者的同化,架设了经济交流和发展的桥梁。长城和道路,把两个民族引向了两个方向,这种影响至今还在发挥“余热”。

或许由于罗马军团留给人们的印象太过深刻,许多人以为罗马是个重厚少文的国度,连一些罗马皇帝也热情洋溢地赶做了这方面的注脚。据说奥古斯都从不随口发言,有要事跟妻子讲时,事先都要写好稿子,做报告似的照稿宣读,成为古今绝唱。

不过,当你认真地读过罗马史,此种印象就会立马改变。不说别的,仅一项指标就把罗马人重厚少文的帽子摘掉:在古代,罗马人的文盲率最低。

中国人用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不停地诱惑人们读书,但几千年来,这种诱惑的魅力成效不彰,中国人整体文盲率居高不下。犹太人依靠学校和教堂守住了自己的文化,对文化的重视达到了病态的程度。犹太人把教师看得比自己的父亲还重要,教师和父亲同在坐牢,倘若只能救出一人,出来的一定是教师。为让女儿嫁给学者,倾家荡产在所不惜。为娶学者的女儿,抛却一切心甘情愿。每座城市都有学校,没有学校的城市无人居住。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成为上帝的信徒,否则,就会被驱除出犹太教。尽管犹太人把接受教育与上帝捆绑在一起,但遗憾的是,他们的文盲率仍高于罗马人。这是因为,犹太人不把女孩送进校园,而罗马人的伟大在于把男孩女孩都送往校园。两千年前,男尊女卑思想几乎成为每个文明国家至圣先师的至理名言,让女孩读书的民族实在凤毛麟角。但在罗马,男虽尊女却不像其他民族那样卑,罗马妇女甚至成立了一个类似于今日妇联的组织,走上街头,发表演说,集体维权。在婚姻上,妇女的自由度也很高,甚至出现五年嫁八个丈夫的人间奇迹,让中国古代女子彻底折服,男子脾气毫无。20世纪初的中国,北国南疆冒出了大大小小的女校,国人欢呼雀跃,庆祝社会的进步。可是,历史学家怎会忘记,昔日的罗马,男男女女早已坐在同一间教室,聆听灵魂工程师的智慧启迪。梁山伯祝英台不免穿行其中,不过祝英台用不着煞费苦心地女扮男装,梁山伯更不会因感觉迟钝而男女不辨。

中国人都还记得,当年的孔圣人收个学生要十条腊肉,对于吃肉不易的古人来说,也算不大不小的一个负担。但是,罗马的“农夫”,早已考虑过这个问题。腊肉嘛,好吃,就留给自家;家里的读书郎,怀揣8阿斯就可在书声琅琅的校园驻足。要知道,那时一个非熟练工日薪也超过8阿斯。孩子多了,读书的负担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减轻,因为图拉真大帝设立了一项“育婴基金”,每个月给贫穷家的孩子发放64阿斯。古代中国人连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在罗马就实现了。

罗马人最了不起的地方在于知晓自己的缺陷,善于发挥别的民族的优势为己所用。希腊人喜欢沉思,爱玩玄学,那就把培养精英的任务交给他们,让他们玩就玩得心跳。罗马城最兴盛时有一百多万人口,竞技场、浴场无数,但一所高等学府都没有。罗马人并不急着建设,因为雅典、帕加马、以弗所、罗德岛、亚历山大城这些地方文化发达,希腊人早已建好多座高等学府,罗马人只需找艘船,划过去就行,何必在“米贵,居大不易”的罗马城劳民伤财,搞中国官员几千年乐此不疲奋斗不已的政绩工程。当今的中国,北京高校不可谓不多,却“堆”不出来个世界一流,只在自己官员的统计表上给国人提供安慰。

罗马境内大大小小的学校几乎都是私立学校,国家不花钱建设,只给政策。自凯撒始,凡当教师,都可获得罗马公民权(医生也享此待遇)。此项政策诱惑极大,聪明绝顶的希腊人,看到其中的利益所在,争当孩子王。曾几何时,罗马人几乎全成了希腊人的学生。然而,罗马人丝毫不担心这种文化“侵略”,全盘“希化”,任凭希腊语在帝国境内泛滥,希腊文化在帝国境内肆虐。没有官方指定的教科书,没有教师资格考试,教学效果的好坏,全由市场决定。几百年间,罗马的精英除了顽固不化者外,差不多全成了希腊文化的俘虏。一些罗马皇帝甚至成为“希化”的开路先锋,把罗马文化硬往希腊文化的道上攥。从希腊流入罗马的不是潺潺小溪,而是文化的滔滔巨流。巨流非但没把罗马文化淹没,相反,却铸就了另一种堪比希腊文化的文化,成为西方文化的重要基因。

这就是鼎盛时期的罗马教育,一个永远值得人们铭记的时代。

基督教的兴起是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的其中一次,但这次征服,给罗马带来的是福是祸却一言难尽。

罗马人对基督教的接受经过了艰难历程。罗马境内的神达三十多万个,用眼花缭乱已不足以形容。黢黑的夜晚,旷野里人肉眼看到的星星不过三千多颗,若把三十多万个“神”全布到天上,那种“繁荣”景象怎能用“灿若繁星”比喻呢?只能把“恒河沙数”搬出来才会让“神”神态自安。想一想,把三十多万个神变为一个神,让人们从一而终的信仰,那种难受劲“怎一个愁字了得”。但是,基督教的威力就在这里,尽管难受,罗马人也得承受。上帝,在教徒的丛拥下,从历史深处款款走来,威严的目光所及,昔日的热闹景象一扫而光。然而,历史记载却不这么简单,扫掉的不仅仅是三十多万个神,而是威武的罗马帝国。

希腊、罗马的多神教中的神都不是“高大全”的形象,“伟光正”更谈不上,缺点与凡人可以媲美,有些甚至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出现。希腊人、罗马人自知他们的神形象不佳,没敢让其在道德行为上指手划脚,只是祈求充当保护神,平时上点贡品,关键时拉救一把。希腊人、罗马人大概觉得人和神一样,精力有限,管不了那么多的事,所以,罗马人从不排斥异族的神,常主动加以引进,以便把各行各业的事情管好。罗马的神管的事情的确比中国神管的事情多得多,有战神、谷神、酒神、医神等等,每一种病皆有一个特定的神,连通奸者也有保护神,真让中国人见了世面,知道人家多多益善的不是兵而是神,境界就是不同啊!相反,基督教删繁就简,把那么多的神愣叫一个“人模人样”(据说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的神替代了,不知庞大的失业者如何安顿?上帝当然是上帝,没有一丝一毫缺点,显微镜下也找不出。上帝一出现,立即就充当了道德行为的指导者。以往,纠正人类行为的准则,希腊人向哲学寻求,犹太人向宗教寻求,而罗马人则向法律寻求。当罗马人向犹太人看齐时,法律的阵脚便乱了,罗马帝国的垮台就为时不远了,因为对于持有不同信仰、拥有不同价值观的人来说,宗教无能为力,法律才擅此道。凯撒们希望通过制度和法律改造人们,而基督则希望减少法律的统治用信仰战胜一切。基督教在罗马的胜利,意味着罗马旧有文化的彻底瓦解,以往罗马公民享受的权利许多已经不再,罗马公民只好放弃“特权”,跟其他古代民族一样,享受诸如刑讯逼供这样的“平等”待遇。对于追求世人平等的基督教来说,这究竟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教师也不能自由开讲了,课堂上要为上帝唱赞歌。一张教师资格证,把那些“素质”低下、思想不羁的人赶出了教师队伍。

基督教在罗马的胜利实为一场重要的文化变迁。基督教的胜利靠的不是武力,而是循循善诱。耶稣用简明、直率的话语,有趣的故事,生动的比喻,刺激性的警语,诱来了一个教皇统治的“千年王国”。诱劲大,说明有魅力。耶稣手下那班小队人马与孔圣人手下那班人马相比文化素质差远了,一些人目不识丁就跟着“主”送信仰下乡,到“迷失的羔羊那儿”传播福音。等无数“迷失的羔羊”找到了幸福的道路,基督教便主宰了一切,所有与基督教教义不合的罗马文化概被清除。从罗马建城到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延续了千年的罗马文化被基督教文化替代,连朱庇特这样的罗马庇护神也被元老院宣布为非法;罗马帝国虽然没有亡国灭种,但罗马文化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蛮族用武力实现不了的事,基督徒一番谆谆善诱就实现了,亘古少见。

马基雅维利认为罗慕路斯的继任者努马比罗慕路斯对罗马的贡献还要大,因为努马为罗马人引进了宗教信仰,促成了良好制度的形成,这是造就罗马繁荣昌盛的主要原因之一。基督教瓦解了罗马的传统,使罗马的天空改变了颜色。基督教讲慈悲、怜悯,竞技场上的角斗表演因过于残忍而被取消;基督教灭人欲,罗马世界创造、保存下来的雕塑艺术因男女形象完全“赤裸裸”而被视为“不雅照”惨遭毁灭;基督教除异端,朱庇特、维纳斯这些缺点突出、性生活丰富多彩的神灵被上帝用脚踹出神殿;基督教讲神秘,罗马恬淡的生活被东方世界神神道道的文化代替。基督教培养人们讲道德,但经过道德的驯化,罗马人变得柔弱,面对强悍的蛮族抵抗力毫无,罗马的灭亡为时不远了。伟大的历史学家吉本认为罗马帝国灭亡的主要原因在于基督教的兴起。事实上,罗马帝国灭亡的原因固然复杂,但基督教无疑起了加速作用。

罗马在很长历史时期内,高级官员无薪酬,政府连办公地方都没有,绝对属于小政府大社会,官僚习气让中国的锦衣卫也难以扑捉。但到了罗马帝国后期,在基督教一统天下之后,罗马官员比中国的那些官僚习气熏天的官员还要厉害。喜爱哲学的政治、军事天才尤里安皇帝想要理发,结果来了一大群衣着华丽之人。尤里安以为他的意思传达错了,他要的只是一位理发师。那群华丽者中的最华丽者上前一步,禀报皇帝,说他就是皇室理发师。尤里安皇帝问其他人什么的干活?理发师回答说是他的助手。共和时期罗马的执政官身边的警卫人员才十二人,而现在皇室理发师的助手就有二十多人,每人再配匹马,真是罗马帝国越发展文化内涵越丰富了。千年的罗马,培养出这样的办事风格,焉能不衰不亡?!

本文作者何柏生,西北政法81级校友,《法律科学》编审,法学博士。

(本文系作者原创,图片来自网络,转载敬请联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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