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国际红十字组织诞生
年,瑞士人亨利·杜南的著作《索尔弗利诺回忆录》问世。他在书中提出两项重要建议:一是在各国设立全国性的志愿伤兵救护组织,平时开展救护技能训练,战时支援军队医疗工作;二是签订一份国际公约,给予军事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及各国志愿的伤兵救护组织以中立的地位。《索尔弗利诺回忆录》在欧洲引起了巨大反响,拿破仑三世、法国大作家雨果、英国著名护理学奠基人南丁格尔女士等社会知名人士纷纷向杜南表示支持。日内瓦公共福利会会长莫瓦尼埃于年2月成立了五人委员会,由莫瓦尼埃会长、亨利·杜南本人、杜福尔将军、阿皮亚医生及莫诺瓦医生五位知名的日内瓦公民组成,杜福尔将军任主席,杜南担任秘书,按照杜南《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中的建议,成立了“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它就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红十字组织的前身。
年10月,16个国家的36名代表应“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的邀请齐聚日内瓦,他们通过了十项决定,从而构成了红十字运动的创立宪章,并确定了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的职能和工作方式。国际红十字运动就此诞生。
第一部日内瓦公约签署为实现杜南的第二个建议,摆在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说服各国政府不再把伤兵及救护伤兵的人员视为敌对者,因为他们已不参加或不再参加战斗,从而需要得到保护,这一中立性概念必须纳入一部国际条约中,并为各国军队规定一种保护标志,使医务人员、医院和救护车得到识别。
为达到此目的,年8月,瑞士政府在日内瓦召集外交会议,来自1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并通过了由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起草的协定文本。这一协定被定名为《关于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即第一个日内瓦公约。这个公约仅有十项条款,但却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该公约的基本精神是:交战双方的伤员从退出实战时起,就已中立化而不再是参战人员,应不分敌我、不论肤色给予人道待遇,救护车、医院以及使用这些设备为伤员服务的人员、收容伤员的平民,也都应受到公约的保护,白医院和救护人员的保护性标志等。这一基本精神贯穿在以后缔结的几个日内瓦公约的主要条款中,所以第一个日内瓦公约也称蓝本公约或红十字公约。
国际人道法第一个日内瓦公约的签署标志着国际人道法的诞生,也向世界表明国际红十字运动及其在武装冲突中的特殊作用正式得到了国际公约的承认。
随着时代的变化,作战手段的日益残酷,因战争而受难的人员类别也日趋增加,因此日内瓦公约也相应地作了修订、扩大和补充。年的第一个日内瓦公约仅为陆地战场上的伤员提供保护,后来这些规则逐步延伸到其他类别的受害者。
年在海牙签署了以保护海战中的伤病员和医务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第二个日内瓦公约;年又签订了以保护战俘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个日内瓦公约;年通过了关于在战时保护平民的第四个日内瓦公约,并对前三个公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成为现行的《关于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四公约。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从至年,在日内瓦多次召开关于重申和发展国际人道法的外交会议,多个国家的政府派代表出席会议,最后于年6月8日通过了年四个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对日内瓦四公约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此,日内瓦公约的条款已日臻完善,构成了一部国际人道法体系。
从年的第一个日内瓦公约诞生时仅有十项条款,到年两个附加议定书的通过,国际人道法已发展到条(四公约条,两个附加议定书条)。
目前,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已经批准或加入四个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从国际人道法的诞生和发展过程可以充分说明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际人道法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它已普遍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
国际人道法基本原则人道原则:保护战争受难者。这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非战斗员必须得到尊重、保护和人道待遇。区分原则:在作战中必须严格对战斗员与非战斗员加以区别,这是国际人道法最基本的限制和规定。军事需要原则:在战争中攻击军事人员和目标是合法的,但是应尽可能地限制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害。比例原则:当保护不可能是绝对的时候,应秉承善意,用“人道”和“军事需要”这两项原则互相制约。禁止报复原则:严禁对国际人道法保护的对象采取报复行为。这一原则是绝对的。即使在对方已经采取了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的情况下,也不能采取任何报复行为。
国际人道法的作用保护——不参加或不再参加军事行动人员限制——作战方法和作战手段虽然国际人道法不可能制止或取消战争,但通过限制作战方法和作战手段,能达到保护战争受难者,减少战争或武装冲突的残酷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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