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联盟和罗马的道路
人类社会中能够早早预见到遥远的未来,据此立下所谓的百年大计,并把相应的计划付诸实施的人少之又少。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称他们为天才。除了天才,普通人只会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计划。但是,因此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计划付诸实施,结果这个计划却成了百年大计,另一种人只解决眼前问题,结果也只能暂时解决眼前问题而已。
问题看似都是偶然得到了解决,但是后者的偶然的确是偶然,而前者的偶然却是必然。历史上的偶然成为历史,必然都应该归于人的作用。在后世的我们看来,被认为是历史必然事件,在当时几乎是偶然。把这种偶然变为必然,很多时候都在于人。因此历史的创造者始终都是人。
关于偶然的问题,昨天我在《每天字》中和大家讨论过,偶然虽然是偶然,但存在着必然,这种必然是为有准备的人所准备,就像我们昨天所说的,忽然就是一个导演导出的一部有关悲伤、怜悯、残暴和快乐的戏剧。没有剧本和演员潜质的人,不可能成为这部大戏中的演员,随偶然成为必然,正是这部大剧中的演员,偶然就是偶然,在这部大剧中他离拍摄影棚很远。
对于公元前4世纪中叶的罗马人来说,眼前的问题就是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同盟各国众叛亲离的状况。
所谓同盟,是为了实现共同目标采取统一行动的联合体。加盟各国,包括主导国罗马,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在这样单纯的联合体中,某个加盟国和罗马的关系与该国和其他加盟国之间的关系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当罗马强大的时候,他们和罗马联盟,一旦罗马出现衰退的迹象,他们纷纷被罗马而去。
因此,公元前4世纪中叶以后的罗马人,把同盟国的关系限制在该国和罗马之间。也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哥们在一起,谁和谁都不错。这次是我罗马和你和他都不错,以我为中心,既然以我为中心,你们之间的联系也以我为中心,而互相联系,而不是你们之间有过多的交往。
罗马联盟中的同盟协议中规定,加盟国只允许和罗马缔结协议,不许和其他加盟国之间缔结协议。加盟国之间出现问题,也不允许在当事国之间解决,必须由罗马仲裁解决。
罗马之所以可以单方面的要求采取这一模式,是因为罗马是胜利者,其他国家是失败者。罗马联盟的确把不平等的同盟关系强加给了失败者。但是,对失败者来说,在通行没收财产,战败国人民为奴的时代里,说罗马人的这种要求极其宽容一点儿都不为过。其实罗马人这样做,并非因为他们宽容。不必引用普鲁塔克的话我们也能想到,罗马人只是忠实于自己的性格。这一点就是在以后臭名昭著的墨索里尼统治意大利期间,他与希特勒矛盾其中之一也是这个问题。不是因为什么宽容,只是一种民族习惯和特性而已,也就是他们民族的自由价值观决定了他们的通行做法。
在拉丁同盟中,同盟成员只有罗马和其他加盟国两类。但是,在罗马联盟中,成员国却分为五类:第1类是联盟之主罗马,只要是自由民,部分贵族和平民,一律享有罗马市民权。因此,他们有服兵役的义务。这是享有自由的市民的义务,同时也是直接税的纳税形式。当然,他们同时享有投票权和罗马公职的被选举权,以及参与国政的权利。
第2类是旧拉丁同盟的加盟国。他们是公元前年一度被罗马又被重新崛起的罗马再次打败的国家。这些国家有着与罗马相同的语言,宗教和习惯,罗马毫不吝啬的给了这些国家人民,完全的罗马市民权。
应该说这是并吞,只是这种并存建立在与胜利者罗马完全平等的基础上,他们中甚至有人还当选过罗马执政官。
第3类是拉丁语叫做自治城市的国。词源为拉丁语的意大利语,在词典上的解释是地方自治体或市镇。对于这些国家,罗马给了他们无投票权的罗马市民权。
所谓无投票权的罗马市民权,就是他们不享有罗马国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此之外他们在所有方面都享有和罗马市民同等的权利,这些人被要求学习拉丁语,以便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享有完全的罗马市民权的人。他们是所谓准罗马市民。事实上,只要经过三年,一般都可以成为罗马真正的市民。因此,这一类无投票权的市民与罗马市民通婚也是自由的,罗马法律规定的私有财产权也有保障,而且承认国内自治。
第4类是科洛尼亚,我们把它翻译为殖民地比较合适。科洛尼亚和略早些的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的殖民地不同。罗马人建立殖民地,不是出于经济的理由,是政治上的理由。当然,罗马人也不像希腊人,因本国人满为患无处容身的人们,自作主张去一个地方建立起殖民城市,与本土的关系只是通商和文化交流。
嗯,只有被认为战略上非常重要的地方,罗马市民团才会开展殖民建设。由于他们享有完全的罗马市民权,所以有义务承担罗马的军务,在殖民地的罗马人承担军务,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居住的地方,就这样,每一个战略要地罗马人都要毫无例外的建设用作要塞的新城。
除了罗马市民,也有罗马联盟,其他加盟国的人建设殖民地。前者叫做罗马殖民地,后者叫拉丁殖民地。他们只是殖民者不同殖民地建设目的相同,与罗马人来说,建设殖民地也就是建要塞,所以不太可能交给他们信不过的。
第5类是历史上通称为同盟国的各个国家。当然,同盟国是后世的人们笑的,在当时,罗马人称他们为同盟市,“同盟市”就这样成了意大利语中的一个词,现在的意思是共同经营者。
同盟市和其他同盟国有不同。虽然都是罗马的战败国,但是就拉丁同盟的加盟国是公元前年之后的战败者。同盟市则是要晚得多,是指在公元前年以后被罗马打败的各国,因此同盟市和罗马的关系比较浅。
罗马承认同盟市享有完全的国内资质,允许他们保留他们的语言,宗教和习惯,尤其是使用希腊语的人,更不要求他们学习拉丁。
因为当时与拉丁语相比,希腊语更加完善。罗马人即使在称霸地中海世界后,依然毫不介意使用双语。
罗马不要求同盟市以贡金或年贡的形式缴纳税金。罗马对同盟国的要求只提供兵力。当然在士兵自备武器为常识的当时,提供兵力相当于提供维持兵力的费用。
不管怎么说,这些战败国,现在为同盟国的同盟市没有被要求提供维持罗马联军所用的费用,但是作为同盟国居民,有义务提供兵员和罗马士兵一同作战。可以认为这一要求是出于对个人名誉的尊重,而不是为了金钱,自然同盟各国也这样认为,但是因为是同盟市所以他们不享受只有承担完全义务的人才有的罗马是民权。罗马联盟军队的核心始终是罗马市民,来自同盟,各国的参战者都是协同军。
在公元前三世纪到四世纪的时候,这种形式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同盟市国内自治是得到认可的,所以即使不去遥远的罗马参加投票,不行使对罗马国政的发言权,他们的人权和财产权,也可以按照他们意愿得到保护。罗马人为了保证这些非市民的权利,还制定了万民法的法律,实质上就是外国人法。
在公元前四世纪后半叶,以以那不勒斯为首的罗马联盟第5类各国,被逐一纳入罗马势力范围,其中大部分是位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殖民地。
这就是公元前4世纪中叶确立的罗马联盟的尸体。罗马选择了其他国家不存在的政治策略。他们没有把失败者变为奴隶,而是让失败者成为共同经营者,流传后世有名的分而治之的思想就产生于此。
因为罗马以外的4类国家不是以罗马为中心,像树木年轮那样,从里往外看着,自治城市,克洛尼亚,同盟市的顺序依次划分的。这4类同盟国相互混杂在一起,罗马是故意这样做的,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同盟,各国将不可能团结起来,建议统一战线共同对付罗马,特别是散落在战略要地的殖民地,起到了阻碍同盟各国采取共同行动的作用。
这种混杂方式的优点很多,但是缺点也不少。最大的问题是来自罗马的指令传递迟缓,军队行动不够敏捷。为了解决这一缺陷,这一期的罗马开始了有计划的道路。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那句俗话:条条大路通罗马,开始建设这些条条都通往罗马的道路。
道路是国家的动脉,在今天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但是在年前的古代,只有罗马人了解这一点。(这一点并非如此,同时代的中国官道的规模也是很发达的,不然秦始皇如何带领如此规模盛大的车队南巡,这个问题是由于日本托亚入欧的思想导致作者对中国历史的不甚了解,也不可过于求全责备,就比如我们不了解中亚历史一样,我们总觉得那里很落后,但是我们几乎被摧毁的儒家思想,佛教经典,如果没有中亚和河西走廊的庇护和发展,早就成了遗迹了。)
只要有人聚居,就一定要修路。在罗马建国之初的公元前八世纪前半,叶路已经出现了,其中一条路是为了运输盐而铺设的,所以叫盐路,也叫萨拉利亚大道。还有一条路与罗马的祖籍拉蒂纳相连。叫做拉蒂纳大道,意思是通向拉蒂纳的路。
但是,到了公元前四世纪后半叶,道路建设状况为之一变。以公元前年,阿皮亚大道开通之时为界,新的道路不再是纯粹的行政道路,更多的是出于政治军事战略,也是政治军事行政的综合考虑。
罗马人完全认识到了这一点,新铺设的道路不再使用终点的地名来命名,开始习惯使用道路提议者的名字来命名。按照之前的做法,用道路终点的地名来命名的话,一旦需要延伸这条路,原来的路名就不太适合了,但是如果用提议者的名字来命名,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公元前年,财务官阿皮亚提议铺设的阿皮亚大道,从罗马出发,通向刚刚纳入罗马势力范围的加普亚。随着罗马势力范围的扩张,这条路不断的向外延伸,最后到达意大利最难得的布林布林迪西,成为罗马的干线道路。
之后罗马又铺设了贝拉米亚大道,卡萨亚大道,罗马古道等等。随着罗马势力范围向四面八方扩张,连接罗马和战略要冲的公路网也不断的延伸。后来横跨欧亚非的罗马道路,就发端于这一时期开始有意识的修建,以这一时期为罗马的道路在政治战略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们称这些为军用道路,但是,它具有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军事意义。
在铺设这里道路之前,这些地方并非没有路,至少行人马匹通行的路基基本还是有的。在此基础上,罗马人尽最大可能把它修直,同时拓宽路面,架设桥梁,开发渠道,改善排水,使其变成坦途,也就是变身为高速公路,为了使罗马联盟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这些高速公路无疑是极其重要的动力。(因为这是日本学者的一些结论,实际上在同时代高速公路是以咸阳到包头的那条那条长约多公里的高速公路是当时世界上质量最高,修建速度最快,修建难度也最大。至今还能正常使用,且能顺畅的使用汽车,时速能达到60公里以上。罗马的该公路很多都已经很难寻踪了,有的也不能车速过快。)
雅典,斯巴达,伊特,鲁利亚和罗马都是起源于城邦国家,自由市民是国家的栋梁,但是雅典斯巴达和伊特鲁里亚的各个城市始终止步于城邦国家,只有罗马,尽管它起源于城邦国家,却超越了城邦国家,他们成长的轨迹就体现在他们对是民权独特的构想之中。下一期我们就讲一下关于市民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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