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可以治愈吗 http://pf.39.net/bdfyy/zjdy/190516/7143439.html
作者:
保罗·布卢姆
扉页语:
理性让你更强大TheCaseforRationalCompassion
chapter5
第伍章
《共情与暴力:先思考再行动,而不是先共情再行动》
扉推理和理性不足以让你成为善良且能干的人,但它们是必要的因素,并且一般来说越多越好。
年4月,在纳粹的达豪集中营里,几个男人站成一排,在经历了拷打之后被射杀。这在达豪集中营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成千上万的人在这里失去生命。但是,这件事发生在达豪集中营被解放之后,这些受害者是被俘虏的德国士兵,射杀他们的则是美国士兵。
戴维·威尔西(DavidWilsey)上尉在写给妻子的信中这样描述了发生的一切:
我眼睁睁地看着这些党卫军排好队,先被酷刑折磨然后被射杀,这就是美国人嘴里的“冷血”。但是,埃米莉啊!请上帝原谅我,我在观看这一切的时候非常坦然,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因为他们都是罪有应得的。我对他们的恶行仍历历在目,每多看一眼这些混蛋,我都更觉得他们该死透顶。
后来,他又在信中说:
我有没有跟你“忏悔”过拿行军杯往这些纳粹崽子身上泼冰水的事情?我们让他们光着膀子站在河边,高举双手摆出向希特勒致敬的姿势站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再把他们处决,这够冷血吧?一个来自加州的真正嗜血成性的士兵(对我而言是前所未见的)管我借杯子,用来表演他的“序曲”,然后再用他45毫米口径的自动步枪射杀了这些纳粹分子。他的弟弟惨死在纳粹之手,于是他自己就疯狂杀戮,没有任何其他事能够满足他。
本章我们会讨论共情与暴力之间的关系。我选择用这个故事作为开篇,就是为了说明这个话题背后的复杂性。这些射杀德国被俘士兵的军人并非虐待狂或者精神病,驱使他们这么做的就是强烈的道德情感。几个月之后,美国军队对达豪集中营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决定把这几名士兵送交军事法庭审判。但是,巴顿将军撤销了对他们的指控,这件事也逐渐被人淡忘,只有历史学家才会偶尔提及。我想,现在读到这段文字的人中肯定有一部分觉得巴顿将军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士兵的行为是可以原谅的,甚至是正当的。
关于暴力的观点有很多,我们可以把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拿来说事儿,解释为什么某个关键因素导致了暴力的产生。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我最担心的就是那些暗示个中关键是因为缺乏共情的理论。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说,如果上帝不存在,人就会恣意妄行。有些心理学家把这句话中的“上帝”换成了“共情”。如果他们说的是对的,那这就是对本书最好的驳斥。
这一理论认为,去人性化和客体化是导致暴力与邪恶的主要原因,也就是把人不当人看,只当成非人的动物或物体。他们认为,一旦开始用这种眼光看待同类,杀戮、奴役和贬低他人就变得轻而易举了。如果真的像这些人认为的那样,共情能阻止去人性化和客体化的过程,那这就是对共情最大的支持。
还有一些其他的理论,认为暴力与共情没有直接的关系。例如,有的理论认为,暴力其实是失控的结果。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很多暴力行为都是受到了酒精或者其他药物的影响。这种有关暴力的冲动过失假说确实非常符合一个事实,就是犯罪者往往会在自己生活的其他领域也显现出失去控制的一面:他们更有可能吸烟、更有可能出车祸、更有可能意外怀孕,等等。
从这个角度来说,出问题的是整个系统,而暴力仅仅是冰山一角。阿德里安·雷恩(AdrianRaine)教授把暴力犯罪与某些类型的癌症相提并论,认为两者都是基因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且都可以被视为需要进行治疗的疾病。
当然,还存在一种与上面所讲的截然相反的观点,并且在经济学家和进化理论学家之间非常流行。这种观点就是,暴力其实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面对很多问题时的理性解决办法。癌症是一种失范、一种疾病、一种对社会有害无益的消耗,如果能够根除,那对人类来说绝对是好事。但暴力是人性的一部分,是人类与其他动物共享的一种特质,从报复、防御和捕食的行为中演化而来。除非所有人都变成天使,否则暴力和暴力的威胁永远都会是我们本性中不可或缺的邪恶。我们可以得到一个不存在癌症的世界,却不可能得到一个不存在暴力的世界。因为对承受者而言,暴力肯定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至少在一部分人眼中,也就不可能存在一个完全没有邪恶的世界。
《德化差距:纯粹邪恶神话的源头》
怎样才能更好地理解邪恶呢?罗伊·鲍迈斯特(RoyBaumeister)在其著作《恶:在人类暴力与残酷之中》(Evil:InsideHumanViolenceandCruelty)的开篇中说,书中所有案例都来自真实的生活。
对鲍迈斯特而言,虚构的形象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因为它们所扮演的角色是那种“纯粹邪恶的神话”,与真实生活中的邪恶相去甚远。例如,美剧《汉尼拔》中的精神疾病患者和连环杀手汉尼拔·莱克特,他的行为实在是恐怖至极。但在很多人眼中,他依然是个魅力十足的人。他修养出众、对人彬彬有礼,下手的对象往往是罪有应得之人,而且他有自己的底线,比如从不对他人进行性侵害。
汉尼拔的形象与普通人大相径庭。我们给这样的人起了不少外号,比如怪物、猛兽或者超级恶煞(superpredators)——最后一个词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流行,专指某些暴力的青少年。
这种纯粹邪恶的神话有很多来源。
纯粹邪恶神话的一种来源是被史蒂芬·平克称为“德化差距”的倾向,即总是认为自己所做的坏事的严重程度远远不及他人所做的。
《善的信念也会开出恶之花》
毋庸置疑,世界上确实存在一些真心希望把世界变成炼狱的极为病态的人,也确实存在一些精神病态者。虽然他们为数不多,但他们所犯的罪行和造成的痛苦所占的比重却很大。但即便是这些人的很多行为,我们也不能简单地用纯粹的邪恶来解释。
诚然,有些人认为,说这种行为是纯粹邪恶的神话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施暴者之所以会做出这些残暴的行为,并非因为他们心怀恶念,恰恰相反,他们其实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有强烈的道德动机。就像平克所说的:
这个世界上的道德太多了,让我们难以承受。算一算那些自以为伸张正义的谋杀、战争造成的伤亡、因为并不严重的罪行或没有受害者的行为而被处决的人,还有那些因意识形态而招致屠杀的受害者,这些加在一起的数量远远超过了那些与道德毫不相关的掠夺和征战所造成的伤亡。
你可能会觉得这种说法有些言过其实,毕竟,善良怎么会导致邪恶呢?当然,我需要强调一下,这里所考察的是人们的信念和动机,而非客观意义上的好坏。所以并不是说邪恶本身是好的,而是说有些人在做出恶行的时候其实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
在总结自己与艾伦·菲斯克(AlanFiske)所做的工作时,塔赫·拉伊(TageRai)把这个观念推向了极致,他认为道德其实是暴力和残忍的主要原因。他列举了一系列人类所做出的恶行:
战争、酷刑、种族屠杀、荣誉谋杀、动物和活人祭献、谋杀、家庭暴力、强奸、比武审判、死亡游戏、暴力执法、罚做苦力、阉割、决斗……
这些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吗?拉伊认为,这些行为并非源自施虐的欲望、自利或者失去控制。恰恰相反,这些行为其实都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去践行那些自己所理解的道德权利和义务”。
道德思考能激发暴力行为这一点并没有什么令人惊奇的,因为道德思考会引发行动,于是就会让你伸手去管别人的事。我不喜欢葡萄干,但这并非一个道德信念,所以这只意味着我不喜欢葡萄干,而不会让我想去干涉那些喜欢葡萄干的人。我不喜欢谋杀,但这是一个道德信念,所以它会驱使我阻止他人做出这种行为,并支持政府惩罚做出这种行为的人。也就是说,道德信念会激发行为,当然也包括暴力行为。
我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讲的是很多年前发生的一件事。一个男人跟妻子和孩子们在迪拜的海滩上度假。他20岁的大女儿在海里游泳,突然遇到了危险而大声呼救,但强壮的父亲阻止了两个试图救援的救生员。事后警察的调查报告显示,“他跟警察说宁可女儿被淹死,也不愿意她被陌生男人触碰”,于是她真的被淹死了。
如果你认为这位父亲的行为是因为残暴、冷漠或者精神病态,那就完全误解了这件事。实际上,这位父亲的行为源自道德承诺的强大力量,在他眼中,自己的行为与保护女儿不受强奸毫无区别。
这种对暴力行为背后的道德本质的不同看法让事情变得非常复杂。拉伊说:“只有当所有人所有地方都相信暴力是错误的时,暴力才会停止。”但我并不同意这种说法。我从不认为暴力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完全消失,因为我从不认为暴力永远是错误的。我的道德告诉我,有时使用暴力是正当的。
《共情如何看待成本效益评估》
在第2章,我讲过一个住在集中营附近的女性的故事,她对集中营里惨绝人寰的事情感到共情,觉得不堪忍受。但她的反应是要求将集中营换个地方,这样她就可以眼不见心不烦了。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都说明共情未必能让人变得更好。当然,有些情况下,共情确实会让人变得好一些,阻止那些最恶劣的冲动。例如,乔纳森·格洛弗讲过一个有关乔治·奥威尔的故事。在参加西班牙内战的时候,奥威尔曾经面对着一个双手提着裤子的敌方士兵:
当时我并没有开枪射击,因为他的双手正提着裤子。我参战是为了杀死法西斯,但一个正在提裤子的男人并不是法西斯,他看上去就是跟你我一样的大活人,而这时你不会想对他开枪的。
不仅如此,共情在这种情况下和很多其他的场景下都不是一个称职的道德指南。归根结底,所有真心想做好事的人,终究都要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效果论者,做些最起码的巴伦-科恩所说的那种成本收益计算。假想一下,如果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能阻止希特勒杀害集中营里的上百万人,那么,即便明知这种军事打击会导致一部分平民伤亡,我也认为它是正当之举。如果巴伦-科恩能在这一点上与我达成共识,那么他一定也会意识到共情的局限和成本收益计算的价值。
《共情是如何引发暴力的》
我们也发现共情程度越高的人,给出的惩罚越强烈。
《精神病态的核心是缺乏共情吗》
现在,我们把视线从坏事转到坏人上,看看会发生什么。教化理论(moralizationtheory)认为,很多坏事都是被那些自认为在做好事的人做出来的。但坦率地说,也有很多人做坏事并不是出于对道德的考量,而是出于对私利的追求和对他人痛苦的漠视。他们对他人没有应有的重视,甚至会以他人的痛苦为乐。或许,他们都缺乏共情能力。
我们已经看到了,事实并非如此。很多做出了非常恶劣的事情的人在自己生活的其他领域都很善于共情且充满爱心。例如,纳粹对人类犯下了罪大恶极的罪行,但很多纳粹分子却对非人类的动物充满爱心。众所周知,希特勒非常喜欢狗并且很讨厌打猎。赫尔曼·戈林(HermannG?ring)曾经严禁打猎、给马钉马掌、煮食龙虾和螃蟹,然后命令把所有违反这些禁令的人都送进集中营!约瑟夫·戈培尔(JosephGoebbels)曾经说过:“人真正的朋友只能是狗……对人类这个物种认识得越深刻,我就越喜欢我家的狗本诺。”
但我不得不再次指出,确实有些纳粹分子似乎真的对残暴行为非常享受,二战中的不少暴行也确实是出于狂热和喜悦。我之前说过施虐狂非常罕见,但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人,那么集中营中的比例恐怕要远远高于其他地方的。有些人确实对暴力冲突非常痴迷,他们作恶并非因为意识形态、宗教或者政治立场等问题,而是单纯地因为喜欢酷刑、强奸和杀人。
于是,我们就需要去考察一类非常特殊的人,也是在讨论共情的利与弊时经常会想到的一类人。实际上,这类人就是本书所讲的共情的恶果的完美例证。
是的,我说的就是精神病态者,或者称为心理变态者。精神病态这个词,或者说它不太常用的同义词反社会人格,在大众文化中往往指一些丧心病狂的危险人物。但这么说其实并不准确。关于精神病态者,有人认为他们是冲动且暴力的人,也有人认为他们是冷血且控制欲极强的人;有人认为他们是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罪犯,也有人认为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了CEO和世界领袖。就像珍妮弗·斯基姆(JenniferSkeem)及其同事所说的,科学文献也显示,人们对这个概念缺乏共识。在科学文献中,精神病态者有时被描述成攻击性强且充满愤怒的人,有时被描述成情感匮乏且情绪浅薄的人,有时被描述成鲁莽冲动却又聪明机敏、诡计多端的人,有时被描述成能成就大事的人,但更多研究都指向了那些身处监狱或精神病院等机构里的人。
那么,精神病态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想了解这一点,可以参考加拿大心理学家罗伯特·黑尔(RobertHare)开发的精神病态清单(PsychopathyChecklist,简称PCL)。这个清单常被用作量刑、假释和其他重大事件的依据,它还有一个修订的版本(见表5-1),可以在不需要专家的情况下进行自我测量。我的同事们用这个修订的版本来研究大学和学院中的本科生,考察他们在这个量表上的得分与对性暴力的态度或者道德推理风格等之间的关系。
表5-1精神变态清单修订版(PCL-R)的因素、面向和条目
注:有两个条目并未包含在这个量表中,即“滥交行为”和“存在很多短期婚姻关系”。
PCL所测量的特质都包含在以下4种类型中:
?你跟他人是如何互动的,考量的是慷慨、外表魅力以及对他人的操纵性等特质;
?你的情感生活,包括你的共情反应或对共情的缺乏;
?你的生活方式,聚焦于寄生性、冲动性或者不负责任的行为;
?你过去的不良行为,包括犯罪或司法裁决的记录。
此外,PCL中还有两个额外的维度,分别是性和浪漫关系。
PCL评估的特质几乎都是负面的。(我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滥交无可厚非,并非负面行为。)在这个量表上得分高的人几乎都是油嘴滑舌、狡诈奸猾、善于欺骗、把他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人,他们不会内疚,也极少自责,只有浅层的情绪。所以,这个量表当然能预测人们的不良行为倾向。如果我要坐长途汽车旅行,那我宁可花更多钱买头等舱的车票,也要尽力避免跟这种在PCL上得分很高的人待在一起。
但是,关于究竟有没有特定的一类人就是精神病态者,其实还不得而知。或许那些在PCL上得分高的人真的都是很邪恶的人,但这并非因为PCL中的条目反映了某种疾病,而只是因为这些条目代表了一些不良的特质。事实上,精神病态与非精神病态之间并非泾渭分明的,不同研究者在各自的情景中会采用不同的判定标准,所以,“精神病态”其实是一个主观的判断。
当然,这些特质并不只是一些不良习性的大杂烩,其背后有着系统性的规律。有些人认为精神病态现象必须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即肆无忌惮、鲁莽冲动和卑鄙奸诈。★“卑鄙奸诈”这个要素在我的意料之外,但它的确形象地表达了一系列特定的性情,比如“缺乏共情、对与他人的亲密依恋关系不屑一顾、背叛他人、寻求刺激、剥削他人以及通过残暴行为获得力量感”。当人们谈论罪犯中的精神病态者时,想到的往往就是这些特质。
这让我又一次想到了缺乏共情,在PCL中,其中一个特质就是“麻木不仁或缺乏共情”。很多流行的心理治疗方法都把缺乏共情视为精神病态的关键要素。但在这里,我必须再次澄清一下认知共情和情绪共情的差异。很多精神病态者具有完美的认知共情能力,他们解读他人心智的能力非常卓越。也恰恰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轻而易举地操纵他人,成功地欺骗和诱惑他人。人们说精神病态者缺乏共情,其实是在说他们缺乏情绪共情——他人的痛苦并不会让他们感到难过。
那么,缺乏共情真的是精神病态者的核心缺陷,是导致精神病态的原因吗?关于这一点,其实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正如杰西·普林茨所指出的,精神病态者其实并不仅仅是缺乏共情,他们很可能是缺乏所有的情绪感受。这也是PCL列出的一个特质,即“情感淡薄”。关于这一点,早在年,赫维·克莱克利(HerveyCleckley)就在其著作中有关精神病态的初级临床描述中有所表述:
惹人心烦、心怀恶意、情绪多变且虚情假意、暴躁易怒、肤浅地自怨自艾、幼稚的虚荣心以及装腔作势的义愤填膺,以上种种都在精神病态者的情绪范围之内,并且他们在生活的各种情景中能将情绪切换自如。但是,在他们的情感中,似乎找不到成熟或真心实意的愤怒,找不到发自内心且始终如一的愤慨,也找不到诚实、真心的难过、持久的自豪、深切的愉悦乃至全然的绝望,这些真实的情感反而不在他们的情绪范围之内。
于是,普林茨就产生了一个疑问:这种令人不堪的精神病态与共情是真的存在某种特殊的关联,还是这其实是整个情感生活欠缺所带来的后果或相关联的症状?
第二,珍妮弗·斯基姆及其同事注意到,“麻木不仁或缺乏共情”和“情感淡薄”的条目对暴力和犯罪行为的预测能力其实很弱。PCL对不良行为的预测能力并非来自它对与共情相关的情感的评估,而是来自其他的原因:首先,PCL也评估了个体的犯罪历史和当前的反社会行为,比如少年犯罪、犯罪多样性和滥交;其次,PCL也评估了个体抑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和控制冲动的能力。
这种对精神病态者的认识其实也适用于非精神病态者的攻击性行为。就像前面所讨论的,曾经有一项元分析研究,对所有考察共情和攻击性行为之间相关性的研究进行了汇总和统计分析,结果发现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之低简直出乎意料。
所以,对共情与精神病态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只能这样说:精神病态者的共情能力可能比较弱,但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缺乏共情就是导致其不良行为的原因。
对于这种“缺乏共情导致不良行为”的理论,一个具有决定性的检验方式就是,去研究那些共情程度较低但没有任何精神病态问题的人。例如,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或者自闭症的人一般认知共情能力都比较差,他们无法理解他人的心智和情绪,很多人认为他们也缺乏情绪共情的能力。但这里面也存在一个同样的问题:
他们是真的缺乏共情能力,还是并不缺乏这种能力而只是决定关闭这项功能?他们真的是冷血的魔鬼吗?绝非如此。巴伦-科恩指出,这些人并没有呈现出剥削他人或者对他人暴力相加的倾向。实际上,他们往往有很强的道德感,并且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残酷和暴力的受害者而非施加者。
《共情能防止去人性化吗》
如果不讨论去人性化,那么任何关于暴力和残酷的讨论都是不完备的。
关于去人性化,最令人感兴趣的思考来自美国哲学家大卫·L.史密斯(DavidLivingstoneSmith),他从心理实在论的角度考察了去人性化。他援引了一些研究,这些研究发现,人们往往会对自己和自己的亲朋好友高看一眼,认为自己拥有某种特殊的人类的优良品质。人们很轻易地就会认为某个群体缺乏某种优良品质,不是太原始就是太幼稚。人们会从本质上否认他人存在的价值,认为他们并非人类,而只是一种生物或客观存在的物体。在最坏的情形下,人们可能会完全不认为对方属于人类,而将其看作土鸡瓦犬。
去人性化的典型行为就是当年纳粹对待犹太人的态度、欧洲殖民者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以及美国南方地区奴隶主对待黑人奴隶的态度。你可以看看传教士摩根·戈德温(MorganGodwin)转述的奴隶主是如何评价黑人奴隶的:他被奴隶主告知“他们都是黑鬼,虽然在形体上有些人的形状,但根本就不是人类”,实际上,他们都是“缺乏灵魂的生物,跟其他牲畜没什么区别,我们也只需要像对待牲畜一样对待他们就行”。
这绝不是说说而已,这种去人性化的观念其实就是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的真实写照。当然,去人性化绝不仅仅是欧洲人独有的罪行。正如人类学家克劳德·莱维-施特劳斯(ClaudeLévi-Strauss)所说的,对很多人类族群而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们眼中的人类的范围止于自己的部落边界、语言边界,甚至是自己村庄的边界”,所以人们才会只把自己的族群视为人类,而将其他族群都看成土鸡瓦犬。
只要去看看种族主义的网站,你就能看到当代社会中数不胜数的实例。那些人针对黑人、犹太人等群体大放厥词,就好像对方只是一种动物,没有人类的情感和智力。有些研究发现,确实有些人倾向于认为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对立的群体是缺乏嫉妒、内疚等人类特有的高级情感的,并认为这些群体更类似于野兽或者儿童。
除了种族,在性别领域也存在去人性化的现象。安德烈亚·德沃金(AndreaDworkin)、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MacKinnon)和玛莎·努斯鲍姆等女权主义学者提出了一种“客体化”的观念,认为实施客体化的人(通常是男性)会把自己欲望所指的对象(通常是女性)不当人看。努斯鲍姆指出了客体化对他人的真正看法,包括:
否认对方的自主性……认为对方缺乏自主性和自我决定能力;缺乏活力,自发性较弱,或许总体行动能力不足;不能承担自己生活的责任……如果它们存在少许的经验和情感,那也完全不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接纳。
然而,我对此的分析与上述分析有非常微妙的差异。我认为某些人对待女性的态度其实与对待不同种族的人的态度完全一样。我们看到的是去人性化,而非客体化。
想想色情产业是怎样呈现女性的,这也是客体化理论最常讨论的领域。实际上,这些女性并没有真的因为缺乏自主性或者没有自我体验而被看成没有生命的物体。恰恰相反,色情产业中所呈现的女性形象往往是欲火中烧且主动配合的样子。至少在其中一部分场景中,她们被看成纯粹的性的存在,缺乏人在平时所体现出的智慧和情感特质。从道德角度来说,我们为色情产业中的女性所担忧的或者应该担忧的,并非她们被客体化,而是她们被视为低等动物,就像人们把奴隶看成愚蠢且顺从的物种那样。这其实与去人性化的情形完全一样。
去人性化是一种不可饶恕的行为。认为黑人、犹太人或女性缺乏某种人类独有的高级特质,比如自主性、自我决定能力或者丰富的情感生活,这肯定是荒谬至极的,并且会导致冷漠和残忍的后果。对一些人而言,这就是共情会显得如此重要的原因。他们认为,共情能阻止去人性化,并且能让人真的如其所是地看待他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肯定是共情的一个巨大的好处。
很显然,我是反对这种观点的。我认为不需要共情的帮助,我们就能把人当人看,共情并非避免去人性化的必要手段。
我们应该意识到,即使没有去人性化,人也可以做出非常残暴冷酷的事情。事实上,很多残暴的恶行都与去人性化毫无关系。大卫·L.史密斯所著的《非人:为何我们会贬低、奴役、伤害他人》(LessThanHuman:WhyWeDemean,Enslave,andExterminateOthers)的第1章是这样开头的:
来吧,狗崽子们!那帮从汗尤尼斯来的狗东西都死到哪儿去了!真他妈是婊子养的!
在这本书中,这些恶毒肮脏的话是从一个以色列吉普车上的大喇叭里发出来的,说的是汗尤尼斯难民营里的巴勒斯坦人。史密斯用这个例子来说明,身处冲突之中的人们是怎样把对方视为洪水猛兽的。但这个例子其实有点奇怪。确实,这里的巴勒斯坦人被辱骂成了狗。但如果这些试图嘲讽、侮辱他们的以色列人真的认为他们是狗而不是人,那这种侮辱行为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以色列士兵把敌人称作狗,或许的确是在对敌人去人性化;但更有可能的情况是,他们只是用这种言辞来嘲讽羞辱对方,也就是说,实际上他们认为对方是人。
在对密苏里州弗格森镇的警察枪击事件做事后评论时,凯特·曼内(KateManne)也有过类似的评价。在那次事件中,警方也对示威群众大声叫骂:“来吧,你们这帮狗东西,有种的就过来!”曼内认为,这其实并不能说明警察不把示威者当人看,作为“情绪激动时爆的粗口”,这其实是“一种侮辱行为。只有当对方真的需要他人认可自己作为人的身份时,这种羞辱才能达到效果”。(remark*说得对)
曼内援引了哲学和法学教授夸梅·A.阿皮亚(KwameAnthonyAppiah)的观点,即那些被谴责为对他人去人性化的人,往往是“在对受害者进行羞辱、污蔑、谩骂和嘲弄的过程中,反而承认了对方作为人的身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的遭遇和后来的大屠杀都体现了这种形式。有很多大范围的杀戮行为确实反映了不把犹太人当人看的态度,但有些发生在大屠杀之前的事情,比如发生在乌克兰的对犹太人的去人性化和各种★降格侮辱★行为,恰恰就反映了施暴者对被折磨者人类身份的承认。毕竟,如果本就不认为对方是与自己一样的人,那么对对方降格侮辱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性方面的逻辑也是一样的。确实存在去人性化的行为。多数性别歧视行为都包括一种认为女性并不具有成人心智的信念,并且很多研究都显示,当男性有性欲望或者看到女性的身体而非面孔时,他们就会把女性看成缺乏自主性和自身意愿的,也会把她们当成不完全的人。但还有很多强奸、性骚扰或者日常生活中的性别歧视行为,都是在完全意识到对方的人类身份和性质的情况下做出的,并且真的希望将对方降格或者侮辱对方。★
西蒙·巴伦-科恩在强调共情的重要性时提出:“你能对另一个人做出的最恶毒的事情之一,就是把对方当物件对待。”我同意这个观点,但看看上面所举的例子,我还真不认为这就是最恶毒的。
我把这个观点看成史密斯所说的去人性化的一种替代性说法。但史密斯曾经回应说,这种类型的降格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反映出去人性化,却也能显示出想要对他人去人性化的意图,也就是说想把对方降到自己认为的某个位置上,继而把他们看成非人类的东西。因此,把人称作“狗”或“畜生”并不仅仅是一种侮辱,这与说对方愚蠢或丑陋不是一回事,实际上是想要去改变人们对他人的看法。
史密斯的分析有很多例证,想想当年纳粹是如何把犹太人一火车一火车地运进集中营并且不让人上厕所的。有人可能会认为这只是一种虐待,但犹太裔意大利小说家普里莫·莱维(PrimoLevi)却认为这其实是为了去人性化:那些党卫军看守兴味盎然地看着人们不得不在月台上或者铁轨间随地便溺,而德国的旅客在旁边公然表达自己的恶心感受:“这样的人活该倒霉,看看他们多讨厌啊。他们生来就不是人,是畜生。”
那么,缺乏共情是不是去人性化的支持力量呢?我认为不是。不考虑一个人的人类特质而是聚焦于其他面向与主动否认一个人的人类特质并非同一件事。后者罪大恶极,前者却并非如此。
举个例子。一对夫妻躺在床上,妻子将丈夫的肚子当枕头枕着;人群之中,一个人躲在另一个人身后,用他遮挡强烈的阳光;一个人邀请朋友到家里聚餐,需要知道应该买多少吃的以及怎么在自家的小桌子旁放下那么多椅子。这些事情都可以在完全不考虑他人想法和感受的情况下完成,这时我们也的确是在把他人当成物件来思考和行动,但没有任何不道德的地方。
与之类似,我一直在讲,没有共情,我们才能做出最公正道德且对大家都好的决策。我们不应该通过对受害者的感受进行共情来量刑,而是应该通过推理和公平的分析来量刑。如果知道在街头施舍乞丐会导致更多的痛苦,我们就应该忍住不这么做。这些理性的行为并不否认痛苦和困难的存在,其中也没有任何去人性化的成分,仅仅是为了达成某些良善的目标而选择了聚焦于某些事情。因为目标本身至关重要,所以这种行为并非残忍,而是善良。★
篇《行为升级:学会改变、塑造、引导和制约共情》
共情与暴力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做坏事的人共情程度低并非事实,不做坏事的人共情程度高也是误解。事实上,共情不仅会让人变得更加恶劣、导致不合理的决策或者破坏某些人际关系,还可能引发残暴的行为。
讨论共情的时候,把它与愤怒做比较很有帮助。
共情与愤怒的相似之处有很多:
首先,两者都是自幼就会出现的普遍反应。
其次,两者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而且主要都是针对他人,不同于恐惧、恶心等主要由无生命的物体或体验激发的情感。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lastbutnotleast,两者都与道德相关,都关系到对与错的判断。共情常常能激发对他人的良善之举,比如去帮助某个人;愤怒也常常让人有所行动,比如做出报复行为。另外,这两者往往也是相互关联的,例如,对一个人的共情可能会引发对施暴者的愤怒。
有人认为,如果没有愤怒,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很多佛教徒都认为愤怒不仅害己而且伤人。哲学教授欧文·弗拉纳根(OwenFlanagan)曾经向一位佛教上师提问:“如果有机会杀掉希特勒来阻止大屠杀,你会不会这样做?”
这位上师回答:“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把希特勒杀掉。”这位上师所传递的信息是,一个理性且关爱他人的人会这样做,或者至少支持某种程度上的暴力行为。不过,他将这视为不可避免的罪恶或者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手段。当然,这并不是一个愤怒的人会持有的态度——愤怒会让人头脑发热,远离理性,会让人渴望报复,想要对做错事的人以牙还牙,让他们也尝尝痛苦的滋味。
很多研究都显示,人们希望对做错事的人施加的惩罚的严重程度与其愤怒程度密切相关。在一系列实验中,研究者让被试观看特定的影片来激发愤怒情绪,然后让他们决定对一个与影片内容毫不相关的错误行径施加的惩罚的强度。结果发现,越愤怒的被试,选择的惩罚的强度就越高。
很多进化理论专家认为,人类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合作物种,愤怒是非常有用的进化特征。除非个体能让那些偷奸耍滑或者伤害他人的人付出代价,否则慷慨和善良绝对不可能演化出来。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演化出了愤怒等情绪,来让自己对不良行为者进行严厉的打击,让善良与合作得以发扬光大。所以,认为愤怒不过是一种无用且武断的噪声是非常错误的,恰恰相反,它是人类善良的基础之一。
不过,即便这种分析是正确的,愤怒也仍然会让我们在此时此刻迷失心智,所以没有愤怒确实会更好。
也有些人对愤怒抱有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如果对方怒火中烧,那么自己也发怒会比较好一些。弗拉纳根沮丧地承认了这一点,他发现在一个允许愤怒存在的社会里,在解决争端和分歧的时候,不发怒会是一个缺陷。
确实如此。一旦达成共识,那么不论它有多么不理性,都会变成难以更改的。★例如,你可能会觉得去别人家吃饭时带瓶酒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但如果这是约定俗成的,那你就不得不遵守。如果你身处一个守卫森严的监狱之中,并且绝望地发现罪犯是通过极端的暴力来解决争端的,那么你就根本没有抽身而出的选择。★(remark想到《肖申克的救赎》)
杰西·普林茨为愤怒做出了更加强有力的辩护。我将愤怒和共情相提并论,认为两者有共同的局限,但普林茨更进一步,认为否定愤怒的道德意义为时尚早:
★正义的愤怒是很多伟大事业的基石,比如女权主义、公民权利和对抗专治的斗争。而且,愤怒在很多方面都是共情所不能及的:愤怒有强大的驱动力、很难被操控、适用于任何不公正的场景并且很容易与偏见隔离开来。我们为了那些受压迫的人奋起抗争,不是因为物伤其类,而是因为我们热爱真理。当然,如果没有良好的推理,愤怒也可能会误导我们,但愤怒和理性相匹配就会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组合。理性是骑手,愤怒推动我们勇往直前。布卢姆更推崇仁慈,但事实上,健康的愤怒才是正义之战的力量之源。
这些观点都是完全合理的。如果我能对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进行基因编辑★,那我一定不会把愤怒完全剔除。正如弗拉纳根所言,愤怒的力量能够保护我的孩子和他身边的人,尤其是当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能愤怒的时候。也如普林茨所说的,愤怒能激发道德行动。很多道德英雄人物都是一些对被他人视而不见的场景感到愤怒的人,也是一些将愤怒作为自己和他人的动力的人。★
但是,对于愤怒能否作为一种促进社会改良的动力,我并没有普林茨那么乐观。想想那些让人愤怒的事情,其中往往有极大的偏见——我们自然而然地就会为加诸自身或自己爱人身上的不公正而感到愤怒,却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因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所遭受的不公正而感到愤怒。★
所以,我会为我想象中的那个可以进行基因编辑的孩子保留一些愤怒,但绝不会保留太多,并且会确保给予他足够多的智慧、对他人的关怀以及自我控制能力。我不会鲁莽到把愤怒完全剔除,但我会确保★这些愤怒能够被理性改变、塑造、引导和制约。这样,愤怒最多也不过是个可靠且有用的仆人,而绝非他的主人。★
这同样也是我们对共情应该抱有的态度。
我们不需要将共情完全剔除,但需要确保共情能接受理性的改变、塑造、引导和制约,以使其成为我们可靠且有用的仆人,而非主人。
chapter6
第陆章
《共情不能让你善良,理性才能让你强大》
扉我们都会被共情影响,却不一定要俯首帖耳成为它的奴隶。
亚里士多德把人类称为理性动物,但他绝对没听说过“1/3磅”。
20世纪80年代,为了跟麦当劳热卖的1/4磅汉堡竞争,快餐连锁店艾德熊(AW)推出了一款新的汉堡,即1/3磅汉堡,里面牛肉更多,售价更低,而且味道测试的效果更好。但是,这款产品失败了。专项小组发现,原来问题出在汉堡的名字上。客户从直觉上认为这款汉堡价格太高,因为“1/3磅”听起来比“1/4磅”少,而这只是因为“1/3”里有个“3”,而“1/4”里有个“4”。
从某些角度来说,这种数学上的不敏感与本书的主题相得益彰。我已经指出了人们过于相信自己的直觉和情绪反应,并且据此来指导自己的判断和行为。犯这种错误跟做错一道数学题当然不一样,但错误就是错误,而且有时会导致不必要的痛苦。人常常是非理性的动物。
然而,我反对共情的立场是建立在人的理性之上的。当我相信“这类判断中有瑕疵”并指望你也能认同的时候,就是假设了听众没有这种瑕疵。所以,后面的论点就是:虽然我们都会被共情这样的直觉影响,却不一定要俯首帖耳成为它的奴隶。我们有能力做得更好,比如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决定是否加入一场战争,或者在很爱自己的孩子且对陌生人没有任何感觉的时候,依然能意识到陌生人的生命与自己孩子的生命同样重要。
《理性能够完全取代情绪的作用吗》
有种观念认为,人类本性中总有两个对立的面向,比如情绪与理性、直觉灵感与理性决策,这是最古老也最被人坚信不疑的心理学理论。这种观念始于柏拉图,直到今天依然是教科书中有关认知过程部分的核心内容。这种观念用一种二分法来看待我们的思维:一个“冷过程”和一个“热过程”,也就是直觉的“系统1”和刻意思考的“系统2”。丹尼尔·卡尼曼在《思考,快与慢》(Thinking,FastandSlow)中将这种对比描述得惟妙惟肖。
但时至今日,很多人认为刻意思考的部分,也就是系统2,实际上是非常软弱乏力的,认为将刻意的推理当作思维过程核心的看法在哲学上是幼稚的,在心理学上是浅薄的,在政治上是不可靠的。
我为《纽约时报》写过一篇文章,对很多证实解读他人心智如何困难和证明人们的认知共情能力非常低下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我觉得大家可能会跟我意见相左,事实果然如此。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对我文章结尾那句话的反应,我的原话是:“还不如省省力气,把精力花在培养冷静进行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的能力上呢。”
我原以为这种措辞已经挺通情达理了,甚至有点乏味和空洞,不料很多评论者却对这句话揪住不放,带着嘲讽的口气质问究竟什么才算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真的有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吗?就算有,这真的是个好东西吗?一位社会学教授温和地回复,说我对理性的执着其实是典型的西方白人男性心态。他并没有直接这样表述,但他那篇温文尔雅的回复里句句都在暗指我需要反思一下自己的优越感。
这样的反馈让我有些焦虑。的确,一直都有很多关于人应该拥有怎样的道德的深入细致的讨论,至于什么是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我觉得是不言自明的,毕竟,难道真的会有人喜欢主观且不公平的道德判断吗?
我可以接受共情的支持者与我争论说共情可以是公平和客观的,或者说共情是进行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的必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认为本书的讨论和结论都是错误的,并且坚持认为共情对想要做出明智公平的决策的人来说是有益的,那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也有人可能会认为,在个人生活的情景中,有些偏袒是无伤大雅的,毕竟如果我的孩子和陌生人同时落水并且只能救一个人,我也会选择救自己的孩子并且觉得问心无愧。因此,共情厚此薄彼的特质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是符合道德准则的。这些都是值得严肃讨论的话题,而且本书一直在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回应。
可是,如果有人宣称公共政策应该用一种主观和不公平的方式来决定,比如认为制定有利于白人而歧视黑人的法律是合理的,那我实在是无话可说。比如那位社会学教授,他认为理性是西方白人男性所特有的立场,这种观念就是那些抱有后现代意识形态的极端分子和酒吧里的偏执狂才会有的陈腐观点。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能证明不是男性或不是白人的人缺乏理性。至于理性是否是“西方”的事情,我建议这位教授阅读一下本书前面的内容,看看佛教徒是如何清晰明了地指出共情的作用被高估了的。
还有一种观点也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