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要求,我校汉语言文学(师范)等14个专业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资格,拟招生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等报考信息由上级部门确定后,我校将于招生信息网公布,请有意向报考的考生时刻